萧新安律师

职务:
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
诉讼与仲裁 / 公司与并购 / 房地产
电话:
13992805828
邮箱:
7041067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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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基本信息
代表业绩

  萧新安,男,陕西省西安市人,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代理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被陕西省国有、民营等大型企业聘为法律顾问。2004 年被曾为毛泽东主席的机要秘书高智先生聘为法律顾问。该律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判例。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教育背景

陕西财经学院

工作经历

陕西华远医药集团、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部分服务客户

  • 担任毛主席秘书高智的法律顾问
  • 担任陕旅集团海外贸易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 担任陕西地电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 担任陕西悦豪品牌连锁企业法律顾问。

 

典型诉讼案例

  • 高某与刘某平民间借贷纠纷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陕民申3012号。
  • 张某慰(美国公民)与张某举(香港居民)共有权确认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申105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