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雄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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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高级合伙人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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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诉讼与仲裁 / 房地产 / 工程、能源和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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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5728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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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307970987@qq.com
- 人物简介
- 基本信息
- 获奖荣誉
- 代表业绩
权雄飞,男,汉族,1976年11月6日出生,陕西省长安区人。
1997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系,同年就职于某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管理工作,2003年7月取得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 2004年2月进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现为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委员、西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招投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长期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华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四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中坤建设公司、西安清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威尔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鲁泰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教育背景:
西北大学 汉语言文学系
西北政法大学 法律专业
工作经历:
1997年就职于某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管理工作
2004年2月进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社会职务:
西安市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委员
西安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招投标专业委员会委员
- 西安市十佳律师
部分服务客户
- 中国路桥集团西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四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中坤建设公司
- 西安贝迪斯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斗山(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西安亿阳线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典型诉讼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天水市众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辖权异议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
- 额为1亿的四川省马边河舟坝水电站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四川海能电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与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
- 中交四航局、中交四航局青兰高速第二十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委托人)与咸阳恒通道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人)与赵庚民、史伟执行异议纠纷案件;
- 天津大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咸阳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人)与深圳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内蒙古晶莹资源贸易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二审);
- 陕西省公路局(委托人)与陕西省成通机械化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李向东、尤福祥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西安市四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与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二审);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人)与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审)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与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审)
- 一系列现代(中国)融资租赁公司及斗山(中国)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及衍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