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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斐律师被评为“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01-21 03:32:00     作者:   分享到:

       元月17日上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秦都酒店召开。会上,市司法局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所刘斐律师被评为“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斐律师是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平时工作认真、严谨,获得此项荣誉体现出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刘斐律师在2010年工作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