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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入选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中介机构
发布时间:2014-07-21 09:45:00     作者:   分享到:


日前,西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度入选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的名单,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来为大型企业和政府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经验,作为法律类中介机构成功入选。
国资委相关文件指出,为加强对区县(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区县(开发区)的国有资产监管履责水平,各区县(开发区)在办理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需要使用中介机构时),也应在此名单内选择使用。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陕西省境内一家大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机构。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成员,现拥有72名执业律师和一支专家顾问团队,其中博士6名、硕士15名。  博硕所服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及招标投标、房地产、公司(设立、改制、并购、破产)、金融证券、投资融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劳动争议、诉讼仲裁、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领域,尤其是公司(设立、改制、并购、破产)、项目融资和资产重组、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项目、刑事辩护、知识产权诉讼及管理保护等专业法律服务成绩突出,是陕西地区专业特色突出、发展迅速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本所自2013年起,基于未来法律服务市场专业化分工的需要,组建专业事务部,以“分工协作、团队服务”为理念,力求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流程化,追求精细、极致的团队法律服务,打造一批年轻的专业律师团队。并积极与联盟兄弟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活动。
    本次入选进一步加强了本所与政府单位的合作,为本所日后拓展政府单位、国有企业法律服务市场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