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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承办案件入选2014年度西安市十大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3-06 14:21:00     作者:   分享到:

   


    2015年3月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发布2014年度“西安市十大典型案件”。我所李文超、武鹏律师承办的田荣荣故意杀人案位列其中。
    田荣荣在本市以拾荒为生,2012年6月21日下午,田某某拉着拾荒的架子车途经本市东大街367号门前人行道,与迎面行走的被害人陈某所拉旅行箱磕碰,被告人即从架子车上取出菜刀,对被害人连砍数刀,致其当场死亡。2012年12月19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经鉴定机构鉴定,被告人田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田某某不负刑事责任,对其强制医疗。
    被告人田荣荣在我市商业主干道当众砍死过路行人,案发时在场群众较多,并且在案发后,民间和网络上也有被告人田某某系精神病的传言,使得案件扑朔迷离,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辩护人接受委派时,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而此前,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并未对被告人的精神状况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表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人在会见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后,并没有受到公诉机关先入为主意见的干扰,而是能够根据线索迅速调查取证:辩护人先后前往陕西精神卫生中心及被告人家乡调取证据材料,并向市中院递交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申请。在整个诉讼程序进行中,辩护人能够始终保持和法院的良性沟通,在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出来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具有了事实基础,并最终取得了较为理想的辩护效果。这起案件也是西安市首例精神病强制医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