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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昕律师荣获“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6-06-01 01:42:00     作者:   分享到:


日前,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任大昕律师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该项殊荣是对任律师长期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

任律师自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代理民事、刑事、非诉各种类型的案件百余件之余,积极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每年代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2013年,任律师办理的“儿子突发疾病猝死,父母获赔老有所依”一案入选陕西省2012-2013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2014年,任律师办理的“无知大学生上演悲剧,法律援助彰显正能量”一案又入选陕西省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同时,该案还被评为2013-2014年度陕西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2013-2014年度西安市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是律师支持、帮扶弱势群体的重要途径,也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应有之义。愿每一名律师都能高举法律的旗帜,努力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法治陕西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