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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进行《民法总则》的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7-08-28 01:20:00     作者:   分享到:
 

通讯稿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冯婷受邀前往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进行《民法总则》的专题培训

        2017年8月25日早上,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冯婷受邀前往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以下称“街办”)进行《民法总则》的专题培训,街办的相关领导及其下属的11个村委的主任、书记均参加了此次培训。

        《民法总则》即将在2017年10月1日生效施行,培训从立法背景、立法特点展开,以可视化的形式围绕“公序良俗”、“绿色原则”、“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限制民事能力年龄降至八岁”“监护制度的完善”“个人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等十一个亮点问题重点讲解,每个亮点问题结合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实际案例进行透析,比如“山东考生徐玉玉因被泄露个人信息的电信诈骗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某、……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在座干部有的频繁点头称赞、有的在笔记本上勾画记录,有的对PPT课件内容进行拍照。

        本次培训正值《民法总则》实施之际,专题培训增强了基层干部对国家法律知识的理解,使得基层干部在日后的工作中能够真正的依法行政,严格行使权力,本次培训得到灵沼街办领导的高度认可。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秉承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为客户在“依法治国”形势下的生产、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