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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 博硕律师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12-04 09:30:00     作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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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暨第2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依法治国理念,树立宪法法律权威,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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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决定举办“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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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下午,博硕律所王宗付、杨乐赴钟楼饭店广场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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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以法治文艺表演、专业律师答疑解惑、赠送各种法律读本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宣讲宪法精神和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面对面对市民热切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现场进行了耐心解答和指引,受到了在场市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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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下午,博硕律师屈增阳赴黄雁社区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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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增阳律师结合真实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释法普法,推动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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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拉近了宪法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距离,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全面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对于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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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上午,博硕律所宁馨受邀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宪法与民法典知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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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馨结合《民法典》各编中的典型法条,用诸多贴近生活的鲜活案例对案例中涉及到的民法典知识进行细致讲解。宁馨幽默风趣的话语打动着每位参训人员,现场互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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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结束后,主持人代表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宁馨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充分认同、肯定了我所在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多年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普法工作,在本次宣传活动中,博硕律师与群众近距离、面对面地交流,真正起到了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的良好效果。今后,博硕律师将一如既往的通过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履行律师服务社会的职责,自觉践行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为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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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1998年创立于西安。现拥有百余名律师,是西北地区发展稳健、专业特色突出的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是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创始成员所。

  博硕律师一直秉持“博法律精华、铸正义硕果”的执业理念,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细分为导向,博硕设有十大业务中心,业务中心涵盖公司与证券、政府与财税、房地建工、刑事、金融与资产、一带一路与涉外、争议解决、合规、知识产权等领域。为满足客户的多元化、全方位需求,博硕以业务中心为平台,通过业务调度中心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集合不同业务领域的精英律师分工协作,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博硕在刑事、房地建工、公司与证券、政府、破产等领域成绩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