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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要闻 | 宪法宣传日 博硕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12-03 07:35:00     作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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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上午,第7个国家宪法日前夕,在长安路街道楼宇社区党委主阵地——大话南门壹中心18层中建七局建装公司(西北)党建会议室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碑林区政府副区长聂文斌,碑林区司法局局长周琦,中建七局建装公司领导以及碑林区知名企业领导和环卫工人代表等六十余人参加。我所主任王午生律师、合伙人会议主席李文超律师、副主任王千律师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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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活动会上,李文超律师作《企业家应拥有的法律思维》专题讲座,李文超律师从规则意识、违约责任约定、证据、程序、逻辑等角度阐述企业家需要拥有的法律思维,提出企业家要“依法治企”,合规是最低成本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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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千律师作《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专题讲座。王千律师以社会热点事件引入,结合现实生活案例,生动阐述了《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等重要内容,尤其对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民法典的创新点进行了重点的阐释。


  活动最后,两位律师和与会人员就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进一步加深大家对法律的理解,为全体人员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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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宇,是“竖起来的社区”。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党委是全省率先成立第一个楼宇社区党委,实践从“支部建在连上”到“支部建在楼上”的党建新模式。是以党建引领掀起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热潮的生动实践。我所律师参与本次普法宣传,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同心同向,担责担当,共同为碑林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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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1998年创立于西安。现拥有百余名律师,是西北地区发展稳健、专业特色突出的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是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创始成员所。

  博硕律师一直秉持“博法律精华、铸正义硕果”的执业理念,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细分为导向,博硕设有十大业务中心,业务中心涵盖公司与证券、政府与财税、房地建工、刑事、金融与资产、一带一路与涉外、争议解决、合规、知识产权等领域。为满足客户的多元化、全方位需求,博硕以业务中心为平台,通过业务调度中心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集合不同业务领域的精英律师分工协作,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博硕在刑事、房地建工、公司与证券、政府、破产等领域成绩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