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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视点 | 公司注销,知识产权应该如何处置?
发布时间:2022-12-14 07:30:00     作者:   分享到:

公司注销,“房、地、车、钱”等有形财产需要处置,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的处置同样不能忽略。很多公司在注销后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曾经拥有过一笔很大的财富,就被自己白白放弃或者拱手让人。但是,很多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知之甚少,对知识产权的处置更是有心无力。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在公司注销时,该如何处置知识产权?又该怎样防范知识产权内外部法律风险,稳定地持有这一笔收益呢?


知识产权,又被称为“智力成果权”、“智力财产权”,望文生义,知识产权就是民事主体“基于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在一定时期内的享有的、具备财产性质的专有权或独占权。”最主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在公司注销时,以上四种权利需要得到同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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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处置建议


(一)公司著作权“防微杜渐”


1、未在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过作品、软件、数字登记的著作权及时补办登记。同时对相关作品的电子文档,采取必要的数据认证或技术固定;避免因公司注销或管理不善导致著作权被遗漏、数据资料被泄漏,产生他人侵犯公司著作权或被侵权时举证证明力弱,无法主张自有著作权的法律后果。


2、采取转让等方式重新确定著作权人。著作权属于公司的,公司变更、终止后,在保护期内的权利,由其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没有权利义务承受者的,由国家享有。如果公司注销时未采取许可使用或转让等方式重新确定著作权人,可能会导致著作权收归国家所有,产生丧失公司著作权的法律后果。


(二)公司专利权“为时不晚”


1、及时转让有效期内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专利权期限届满、未按规定缴纳年费将导致专利权的终止。不及时转让有效期内的专利将导致公司在专利有效期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造成权利浪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年费、滞纳金同样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因此,专利权既要保证权利的稳定性,又要保证权利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2、专利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转让。《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订立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等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专利部门的登记簿为准。未经国家专利部门登记确认的权属变更,不产生专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三)公司商标权“法律限定”


商标权的处置,应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商标权的续展和移转。注册商标存在有效期,有效期满需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期满未办理续展会导致注册商标自动注销;且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核准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申请。因此需要按时对注册商标进行续展,避免因公司注销未及时续展产生注册商标失效的风险。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需接受方凭有关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商标移转申请需经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注册商标的转让须履行相似商标一并移转、移转申请、公告等相关法定程序,不按规定履行程序将导致移转无效。


(四)公司商业秘密“防患未然”


在公司注销清算过程中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如公司产品处于研发过程中,此时尚未形成专利成果,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如果不注意对产品商业秘密的保护,存在他人利用公司研发资料进行专利抢注的风险。同时,在专利成果形成之际,应及时进行专利申请或采取其他保密措施进行商业秘密保护,防止公司的技术信息被公开。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建议


(一)进行知识产权确权工作,梳理权属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把好“第一道关”。


公司拟注销时,应当提前将知识产权的处理列入计划,进行知识产权确权工作,对依照法律合法继受的主体,及时履行登记程序;对通过转让等方式变更的权利人,及时办理变更程序。如果公司正在进行注销清算程序,应当将知识产权列入公司财产中一并进行清算;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且清算报告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权属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规定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的,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二)进行知识产权内部风险排查工作,防范侵权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保证“权利可行”。


公司应及时进行知识产权内部风险排查,通过信息分析或侵权比对等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侵权分析,及时清理出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如果存在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需要提前做好预判规避方案。


(三)进行知识产权对外行为风险识别工作,维护“权利稳定”。


重点关注共有合作开发合同、职务发明、权利转让等对外行为的知识产权风险识别。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在职务发明中应当关注发明人的身份和条件,避免权属争议。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时应做好保密工作,要求各方不得公开商业秘密,并约定违约赔偿等。


综上,希望通过上述知识产权具体的处置建议和总体的风险防范建议,能够帮助各个公司在开展注销工作时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的处置,将公司看不见的财富牢牢抓在手里。


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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