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视点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博硕视点
财税Q&A | 第六期:哪些纳税人可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13 07:30:00     作者:   分享到:

财税Q&A  第六期

哪些纳税人可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陕西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


3.《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陕财税〔2022〕1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等)



财税法律业务中心



财税法律业务中心的律师具有优秀的法学专业背景,以及税收、财务、管理等专业的丰富知识;其中部分律师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能将财务、税务和法律进行有效整合并重点关注其中的交叉核心领域,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精准、详尽、 务实的税务解决方案。


财税法律业务中心专注于企业税收优惠管理与税务筹划、税务争议解决、税务风险分析、创业投资税务等领域的涉税法律服务, 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较为熟悉,精通法律和财税等多领域知识,在商务合同"税法同审"方面表现突出。


财税法律业务中心擅长提供常年财税法律顾问服务、税收优惠全程法律服务、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 高科技行业税务筹划、税务行政争议解决、涉税刑事代理等复合性领域。


作者介绍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