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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要闻 |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讲师团成立暨第一次公司法讲师团会议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22 17:30:00     作者:   分享到:

引言: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实质性新增和修改100多项法条,对公司设立、股东权利、组织机构设置、公司治理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2024年1月19日下午,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讲师团成立暨第一次公司法讲师团会议在博硕大会议室召开,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午生,执行主任闫小菊,党总支书记李松林,行政部主任姚咏梅,中台运营部人员,律所AI测试团队人员,律师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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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韩小刚律师就新修订公司法的背景和亮点做相关解读,他表示,本次修订是1993年《公司法》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将对我国公司产生系统影响,引起了客户的广泛关注。随后,我所执行主任闫小菊发言,闫主任首先对公司法讲师团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强调了讲师团在推动公司法普及与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她指出,当前公司法领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讲师团作为博硕律所的一支重要力量,应肩负起传播法律知识、提升行业水平、助力企业发展的使命,此次会议,不仅标志着公司法讲师团的正式成立,更是对公司法新规定的一次深入研讨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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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刚律师就新修订公司法背景和亮点做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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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执行主任闫小菊发言

在接下来的环节,讲师团成员就公司法新规定进行了初步分享与讨论,大家围绕新规定的核心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律师们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充分展现了讲师团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讲师团的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也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在讨论中,成员们一致认为,讲师团的工作应以服务客户为宗旨,以传播公司法知识、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为目标;同时,各成员还就讲师团的成员职责与分工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规划,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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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律师就公司法新规定进行了分享与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律所AI测试团队的亮相为会议增添了一抹科技色彩,测试团队成员何旭旭律师介绍了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律师工作赋能,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我所AI工程师刘明康就AI在生成PPT大纲、生成文章和视频、文本分析、AI画画等方面的功能做了详细介绍,这一介绍不仅展现了科技与法律及日常工作的完美结合,也为讲师团未来的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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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旭旭律师就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律师工作赋能做相关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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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工程师刘明康就AI功能做相关分享

会议最后,王午生主任做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讲师团成立的意义和价值,并表示将大力支持讲师团的工作,他强调,讲师团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期待和大家一起努力,为博硕律所乃至整个公司法领域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同时向AI工程师刘明康颁发了法律人工智能工程师顾问聘书,刘明康对我所的认可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竭尽所能、不负使命,协助博硕律所加强AI+法律的探索,切实提高律所的生产力,为律所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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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午生主任做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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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工智能工程师顾问聘书

此次会议的圆满召开,标志着我所在公司法讲师团领域的布局迈出了坚实一步。相信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讲师团定将开创更加辉煌的未来,为推动公司法的普及和企业发展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