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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以案件研讨会的形式接待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7-12-26 02:41:00     作者:   分享到:
 

 

 
 
 

新模式——以案件研讨会的形式接待当事人

 
 
 
 

        2017年12月23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在博硕会议室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诉讼案件研讨会:在案件委托人参会情况下,我所王午生主席、李文超主任、蒋卫朝老师、李松林律师等合伙人携律所二十余名年轻律师对案件展开讨论。大家集思广益,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伊始,王园园律师首先介绍了案情,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情相对复杂,主要内容为:我方委托人与相对方签订协议以使用集体土地,双方因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发生争议,相对方发函解除协议并起诉要求委托人返还土地。本案历时相对久远,一共涉及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多达七次诉讼程序。

        接下来,由王震律师分析最近一份一审判决书,针对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主要围绕“合同解除行为是否有效”表明了上诉思路。胡森律师经过与委托人的沟通,对一审判决书总结的三个争议焦点作出回应。

        年轻律师各抒己见、踊跃发言,提出了涉案协议是否有效、判决是否超出诉请等新的思路,会议氛围严谨而欢快。案件的委托人也逐渐参与进来,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疑惑,李文超、蒋卫朝、李松林等资深合伙人律师作出了一一回应,严密审慎的进行逻辑分析,把各种诉讼后果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都分别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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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各位律师一致表示,这次案件研讨会重在分析方法、思维模式、综合概括能力的培养与强化,令大家业务水平得到提升的同时,更向委托人展示了博硕律所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