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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刑事部组织学习最高法印发的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
发布时间:2018-01-10 00:04:00     作者:   分享到:
 

博硕刑事部组织学习最高法印发的办理刑事案件“三项规程”

 

 

        1月8日早上,本所刑事部召开学习会议,组织本所刑辩律师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印发施行的“三项规程”。

        “三项规程”立足现有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关键环节、关键事项的基本规程,有助于解决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疑罪从无难等问题,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会议初始,武鹏律师对本次“三项规程”所涉内容的重点与亮点进行详略得当地介绍,之后组织与会律师对具体内容进行了逐条详细解读、学习。对其中应当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庭前会议的讨论事项、被告人之间的对质发问、辩方对控方证据的及时反驳等内容进行了积极地讨论。会议中本所李文超主任针对法庭调查规程中“举证、质证”部分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提出了不同见解,并与与会律师进行探讨,与会律师也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专业知识,对三项规程中的部分内容展开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

        本次学习对于本所刑辩律师了解并掌握 “三项规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具体条文的逐条解析,为今后准确把握和执行“三项规程”的试行要求、提升刑事办案能力和提高刑事辩护的基础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