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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律师闫小菊应邀前往顾问单位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司股权取得和控制”主题法律培训
发布时间:2018-08-15 00:08:00     作者:   分享到:

博硕律师闫小菊应邀前往顾问单位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司股权取得和控制”主题法律培训

 
 

2018年8月10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闫小菊律师受邀请前往我所顾问单位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和谐公司)进行了以“公司股权取得和控制”为主题的法律培训。

 

 

 

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陕西省工商联牵头、省内十二家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注册资本42亿元的大型民营金融控股集团,同时也是陕西省内最大的民营资本整合平台。

 

 

在本次培训中,闫小菊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执业多年处理公司股权纠纷的丰富经验,从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公司注册资本的最新要求、公司章程的作用和重要要注意的方面、股权收购中对控制权的合理规划等方面,详细给和谐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讲解,并分析经典案例深度进行剖析,为和谐公司今后的投资业务进行了知识储备。

 

培训中,闫小菊律师针对受培训人员的提问进行了一一解答,为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和方案,受到了和谐公司上下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秉承向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宗旨,为客户解决各种股权烦恼,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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