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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制定三项制度规范减刑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26 06:18:00     作者:   分享到: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颁布《减刑、假释案件办案流程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减刑、假释案件归档材料明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职务犯罪等三类案件减刑假释备案制度的规定》,以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和归档,让减刑、假释案件从报请、立案受理、公示、庭前准备(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裁决、宣判送达、文书上网到案卷归档等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循,使办案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细则》共十九条,要求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要从形式审查回归为实质审理,即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对罪犯悔改表现、犯罪性质、情节、原判刑罚、犯罪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后果、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履行以及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裁定减刑、假释。(《人民法院报》2014年05月26日,贾明会 李勇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