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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Q&A丨NO.27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注意哪些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11 17:30:00     作者:赵蓓   分享到:

近年来,国家多次优化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政策优惠力度,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至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屡次更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3年3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是现行有效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笔者结合该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梳理相关要点如下:


01、扣除比例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02、摊销年限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03、委托研发费用

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04、合作研发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05、集中研发

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06、创意设计活动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