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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律师前往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开展国企混改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6-07-21 08:10:00     作者:   分享到:

2016年7月13日下午,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闫小菊律师应邀前往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为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十余位高级管理人员做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谁来决策”的法律专题培训。

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是本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系一家以能源投资、信息产业、旅游文化、商业地产为支撑的多元化经营的跨国企业集团。多年来,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全国地区投资参股了多家燃气领域的国有企业,但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如何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体现自身的话语权、如何参与混合所有制企业日常经营事项的决策成为各高级管理人员遇到的一大难题。
针对大家的困惑,闫律师首先介绍了何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紧接着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出台的各项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着重讲解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重大事项由谁决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体现等问题,最后闫律师凭借在公司法领域多年的从业经验,提出了如何通过公司的内部制度设计来达到平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东利益的目的。
培训结束后,在座的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纷纷表示受益良多,并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事项与闫律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本所也希望通过此次培训,为后续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投资参股更多的国有企业提供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