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视点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博硕视点
博硕视点 | 婚姻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下)
发布时间:2024-03-21 17:30:00     作者:朱琳   分享到:

引言

婚姻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主要有:婚前协议、忠诚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在2月20日发送的文章《婚姻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上)》中,就婚前协议、忠诚协议做了详细阐述。本文将在上期文章的基础上,对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做相关介绍。

No.3

婚内财产协议

图片

【案例简介】

2019年2月14日,原告牛某某(乙方)与被告徐某某(甲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甲乙双方为合法夫妻,为维护夫妻之间忠实、和睦婚姻家庭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当履行遵守相互忠实义务,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不得做出任何违反夫妻忠诚的行为。二、甲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下使用“陌陌”等一切危害夫妻关系的交友软件;不得沉迷于游戏,不得对乙方采取暴力、冷暴力等行为;忠实于乙方,禁止一切违反忠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性行为、嫖娼、一夜情、与第三方同居、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关系等。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每月给予甲方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不得无故克扣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关心甲方。四、债权债务约定:1.婚姻存续期间,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负担。因甲或乙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2.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乙方负债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3.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前,负债方将上述债务约定告知债权人或第三人,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致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将其名下的所有不动产无偿赠予乙方所有(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及天津市两处房产),且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变更(如房产已出售或为其他用途,甲方需无偿给予乙方同等价值赔偿)。2.甲方违反协议约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则甲方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任何财产分配,即净身出户。双方均已经明确协议所有内容,并知晓违反协议后应承担的后果,确定协议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签字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原告(被上诉人)牛某某诉称:《协议书》签订后,因被告违反协议约定的忠诚义务,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协议书系双方自愿签署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获得遵守。故请求法院:1.判令解除婚姻关系;2.判令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分割共有财产,并被告赔偿律师费等损失。

被告(上诉人)徐某某辩称:同意离婚,但不认可存在协议书约定违反忠诚义务的事实,协议书不是完全自愿签订,被告为挽回婚姻感情而签署的具有道德性质的忠诚协议,不应以法律调整,且约定有违公平原则,属无效协议,共有财产应依法分配。同时,被告徐某某主张分割因购买北京市石景山区的房屋而向其父母及亲属借款而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4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牛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系大学同学,双方经自由恋爱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位于A市共有房屋一套。

【裁判观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4日作出(2020)京0107民初2957号民事判决:一、原告牛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离婚;二、登记在被告徐某某名下轿车归徐某某所有,被告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牛某某折价补偿款80 000元;三、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房屋归原告牛某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由原告牛某某偿还;原告牛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被告徐某某该房屋折价补偿款1 300 000元;四、位于天津市的房屋归被告徐某某所有,被告徐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牛某某该房屋补偿款330 000元;五、驳回原告牛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六、驳回被告徐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徐某某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7日作出(2021)京01民终3454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内对财产归属问题做出约定的协议,协议的基础是当事人双方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权,但要注意:

1、协议中明确财产归属,牵涉到的内容越少越好。本案中的协议太想面面俱到,反而对于最为关键的房屋权属问题没有明确约定,其实只需要明确写上“位于XXX的房屋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归牛某某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签订之后最好再过个户,这样哪怕最后离婚也不影响牛某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所谓“如果……,就净身出户”的条款是无效的。

2、不要与离婚协议混同,不要设置任何条件,不要讨论如果离婚怎么分割,如果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否则该协议不生效。

3、不要设定忠诚条款。比如“如果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忠诚协议效力很难得到支持,一定要加忠诚条款请单独签订忠诚协议,以避免因忠诚条款无效而影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这个案件当中的忠诚协议其实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其他条款的效力。本案中,根据《协议书》约定内容,其中部分内容涉及被告如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该内容系夫妻间有关忠诚协议约定的性质;部分涉及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负担及处理的约定,系对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共同财产分配的约定。夫妻是否忠诚实质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夫妻之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4、不要限制离婚自由。比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这样的条款限制婚姻自由,无效。

5、不要涉及第三人利益。比如“XX父亲的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婚内购买的房屋,归孩子所有”“XX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婚内财产协议涉及的范围应该只限于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财产,而不能处分其他人的财产。处分给孩子的话其实是赠与行为,所以要不及时更名为孩子,要不提前公证。

6、夫妻之间对债务的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权、使用收益、处分权,以及对家庭生活费用负担、第三人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清算及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议】

①协议写明“只有夫妻两人共同签字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建议:从根源上来说,配偶给的不知来源的钱尽量不要接受,如果接受的话可能导致本来配偶个人的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了解配偶的债务情况,尽量让主要债权人对于你们夫妻债务的约定知情,通知债权人你们之间协议的情况,并且保留证据。

④如果无法通知债权人,在协议里加上“如果因一方债务导致另一方承担了相应的债务,因追偿债务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均可一并追偿”,这样一方面可以预防到时损失扩大,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配偶的违约成本。

No.4

离婚协议

图片

【案例简介】

原告(被上诉人)彭某某诉称:彭某某与陈某某离婚时约定,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三路X号X栋X单元3层304号房屋归彭某某所有,每月月供5700元由陈某某负责偿还,直至还清贷款止。陈某某长期拒不偿还贷款月供,影响彭某某的信用,导致彭某某垫付贷款月供款,陈某某亦不向彭某某归还垫付款。彭某某为了维护自己的信用亦为防止房屋财产权益的损失,向亲戚朋友借款一次性偿还了房屋贷款,陈某某应当依约向彭某某返还垫付款项。另外,离婚协议虽约定孩子随陈某某生活,但事实上却随彭某某生活。陈某某购买了办公楼、住房以及奔驰车,其不存在资金困难的问题。陈某某不按时支付房屋贷款,导致银行多次催款。彭某某只有出售房屋将贷款结清。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判令陈某某立即付清彭某某为其垫付的银行贷款477 837.59元以及利息(利息以 477 837.59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付款之日止)。

【裁判观点】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9号作出(2019)川0107民初10161号民事判决:一、被告陈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彭某某银行代偿款477 837.59元;二、被告陈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彭某某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477 837.59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彭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陈某某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0日做出(2020)川01民终170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提醒】

1、离婚协议的内容在离婚时才生效

具体来说,如果是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在拿到离婚证的时候协议生效;如果在法院调解离婚,那出具调解书的当日协议生效;如果是在法院判决离婚,那判决生效的当天协议生效。

2、抚养权的问题

抚养费约定得详细些,分为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三部分。生活费可以约定逐年递增X%。

不要轻易放弃抚养权,一旦放弃想再争取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3、探视权问题

约定得越清楚越好,包括次数、时间、地点和方式。

探视权一旦受到侵犯法院很难强制执行,所以即使离婚也请为了孩子尽量保持相对良好的沟通。

4、房子问题

关于房贷,离婚不妨碍银行向借款人追偿,离婚协议不能对抗银行,比如本案的原告必须偿还欠付房贷。另外,房贷还完之前房产不能过户。

若约定房子过户给孩子,离婚后尽快完成过户手续,以免另一方反悔。多数情况下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涉及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财产赠与,是离婚、子女抚养整体协议中的内容,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不支持一方撤销,但为避免风险,还是尽快过户。

5、约定违约金。比如一般离婚都会涉及房产,房产贷款还完之后涉及到过户的问题,可以约定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每拖延一天支付多少违约金。

6、明确共同债务的问题,参考上面的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

7、若处于婚姻弱势一方,尽量不要写“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发现一方有其他隐匿财产,该条款可能造成维权障碍。